按照监督法加强人大监督
发布日期:[2009-08-10] 浏览

县人大工作研究会会员 朱成龙

  在当前金融危机的情况下,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是政府工作的主要目标,也是全县人民关注的一个焦点。如何帮助政府度过难关,促进经济、解决民生、维护稳定,人大是责无旁贷的。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情况下,人大要加强履行监督职责。所以,今天,我们人大来研讨监督工作,是非常及时的。
  人大监督是人大工作的一项主要职能,行使好了这个职能,就提高了人大的作用。我认为最主要的是要依法监督。以前,我们对监督工作还是属于一种探索,自从《监督法》出台以后,应该说,为人大的依法监督提供了一个法律依据。我们只要按照《监督法》进行监督,许多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就能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成效。所以,今天我主要讲一下人大如何贯彻好《监督法》。
  一要坚持好监督原则。我归纳了一下,主要是有以下六个原则:一是坚持党领导的原则;二是依法行使监督原则;三是围绕大局原则;四是民主集中制原则;五是促进“一府两院”原则;六是人大监督与向社会公开原则。我们必须坚持好这些原则,才能使监督工作真正发挥作用。
  二要运用好监督形式。主要有七种形式:一是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二是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三是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四是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五是询问和质询;六是特定问题调查;七是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这些形式其实我们只运用了其中的一部分,不少形式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灵活运用起来。
  三要把握好监督重点。《监督法》对监督的重点进行了明确,就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这样为我们很好地解决了监督什么的问题。
  四要规范好监督程序。《监督法》非常明确,一是人大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初稿应当在会前二十日前送交常委会;二是修改后的正式报告应当在常委会七日前,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这些程序规定使我们的审议质量能够得到提高。
  五要落实好监督效果。人大监督工作的最后落脚点是在效果上,我认为监督效果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就是要抓好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意见的落实,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往往我们对这个问题容易忽视。所以,一定要抓好这个审议意见的落实,而且,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应该把这个审议意见向社会公布。我们现在可能这方面做得还比较欠缺,如果能够向社会公开,那我们监督的力度问题就能很好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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