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工作研究会常务理事 孙黎明
刚才大家都说了监督的内容,我要讲得是关于监督的形式问题。我认为人大监督形式最重要的是会议审议,起到的作用也是最大的。因为审议的内容比较广泛,审议的程度比较集中,审议的质量也比较高。如何提高审议质量,每一届人大都在研究这个问题,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也经常在探索研究这个问题,除了调研、广泛听取代表意见、选择比较明确的审议课题以外,还有一个形式问题。真正要提高审议质量,一个十分需要关注的问题,就是如何让参加会议的每一位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一位代表,每一位邀请人员都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能够根据自己的调查结果及在平常生活中了解到的情况,提出自己对审议议题的见解,使每一个审议议题都有充分的事实依据。
每一届人大都有一个对审议会议时间的安排问题,对这个时间安排,我个人认为安排得比较紧。也不一定说人大工作非常忙,主要原因是两个方面,一方面,大会中大家要真正较长时间地坐下来讨论不大可能,因此也就提不出充分的意见,发表不了有实用价值的见解;另一方面,我们的兼职委员往往是出席得不齐,即使到了也因工作忙坐不住。同时,对与自己无直接关系的审议议题,往往也提不出有价值、高质量的个人意见。
最近三年,我们在对其他先进县市的人大工作进行考察、学习取经,回来在集中交流过程中都谈到如何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的问题。我听后认为,好的经验集中起来是三点:一是专职委员、驻会委员占三分之二以上,兼职委员比较少;二是每一个工作委员会都配备若干名兼职专业人士;三是每一次专题会议的时候,都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士参加,而且会前都先告诉他们议题。所以,我认为要真正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质量,除了刚才许多同志都讲到的,要选择好监督内容外,还要注重监督形式,在监督中真正起到作用。因此,我有两个建议:
一是以后有可能的话,尽可能地增加驻会的专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减少兼职委员。我们现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7位,其中14位是专职的,13位是兼职的,这个比例有可能的话可以作些调整。
二是在各委中吸收一些专业人士,现在我们已经在学习了,像财经工委已经吸收了一部分财经方面的专业人士,这样有利于提高我们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