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的讲话
孙云耀
今天,县人大常委会议决定任命我为绍兴县副县长、代理县长,我对大家的信任表示衷心的感谢。从刚才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并接受任命书的那刻起,我深感使命崇高、责任重大。绍兴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许多工作都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当前,又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能够在这样重要的时期,主持县政府的全面工作,在新的岗位上继续为绍兴县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尽自己的绵薄之力,我深感荣幸和责任,更充满激情和信心。我决心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切实完成好组织和人民交给我的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做到四点:
一、加强学习,科学谋政。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加强党性修养,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科学决策,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全力推进我县经济转型发展、城乡统筹发展、社会和谐发展。
二、踏实工作,勤勉理政。始终保持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拼搏争先的责任感和不进则退的危机感。勤政为民,狠抓落实,坚持群众路线,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实经济转型升级的工作举措,大力推进“六个所有”民生计划,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努力在抓落实、求实效上下功夫,以踏实的工作作风、有效的工作业绩取信于民。
三、接受监督,依法行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县委领导,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接受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接受县政协的民主监督,集思广益,民主决策,不断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效能。
四、严于律己,廉洁从政。严格遵守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注重团结协作,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干净干事,始终保持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我坚信,有县委的坚强领导,有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有历届政府班子打下的扎实基础,我有决心、有信心团结带领政府一班人,抢抓发展机遇,奋力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我县科学发展、率先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