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鞍镇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09-06-15] 浏览

杨国良 陆宝林

  自今年4月初开始,我们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以下简称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对马鞍镇近两年来贯彻实施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调研。期间,听取了马鞍镇分管农业的副镇长及有关部门情况报告,走访了部分基层村(居)和农业企业,并查阅了相关资料。经过总结,形成调研报告。
  一、基本成效
  近两年来,马鞍镇认真贯彻实施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把“三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直接有力的政策措施,加大“三农”工作力度,促进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一)农业投入力度不断加大。通过增加农业投入,全镇以水利和生态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2007年和2008年,全镇农业投资355.2万元,镇财政通过重农激励政策支付200余万元。扎实开展新时期治水工程建设,投入水利建设资金273.8万元,其中镇本级投入91.2万元,完成河道砌坎26公里,河道清淤15万立方;全镇河道实行统一保洁,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保洁队伍,每年保洁款20万元,有效地改善了马鞍镇域的水环境。加快绿色生态建设,两年中林业投入6.6万多元,国庆、湖安、寺桥3个村荣获省级绿色生态示范村称号;宝善桥、大鱼山2个村荣获市级绿色生态示范村称号;完成27公里道路绿化建设和23公里河道绿化建设,增加绿地面积7500平方米,切实抓好4000多亩生态公益林的建设,无重大山林火情发生。同时,认真抓好农机具、种粮、种子补贴等支农惠农政策,将中央及省政府和县政府的种粮直补款及时足额发放到户。
  (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随着镇城市化进程加快,土地资源日益紧张。对此,马鞍镇政府及时编制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把基本农田保护作为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布局安排、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认真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设立保护标志;严格执行基本农田审批制度,建设项目选址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土地执法,禁止破坏和闲置、荒芜基本农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进行违法违章建设;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通过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基本农田监督检查制度,对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2008年为止,马鞍镇共有耕地面积26464.47亩,其中水田25681.27亩,旱地783.2亩。同时,认真落实国家粮食产销政策,抓好粮食订单工作,减少季节性抛荒面积,近两年来,年年超额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总产的指导性计划。
  (三)农业服务体系日益健全。马鞍镇大力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建设,组织体系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深化。一是健全农业科技与服务体系。落实农技专职队伍,现有农技、农机、畜牧、林业和渔技等专职农技干部5人,同时组建了一支18人的社会化农技推广人员队伍,纳入镇农技推广体系管理。二是落实动植物防控措施。完善动物防疫应急预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建立动物疫情测报员队伍,镇财政每年开支10万元用于畜牧兽医站建设和畜禽防疫,每年生猪防疫7.8万头(次),家禽34万只(次),免疫率和生猪定点屠宰率均达到100%。三是完善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实施“农民信箱”工程,每个村(居)配备电脑并设信息员,建立信息服务点,为广大农民及时免费提供农情农技短信服务。
  (四)强村富民工程扎实推进。两年来,马鞍镇通过完善扶贫帮困措施,健全结对帮扶机制,实施欠发达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到2008年底止,镇内村级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村,有2006年的11个减少到2个。同时,镇财政专门安排相应资金用于“强村富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奖励和补助,两年中,镇财政的扶贫资金达到110万元,并积极引导各村通过兴建家庭工业集聚区和物业用房等形式,培育经济增长点,发展家庭工业,促进村级经济发展。如2006年村级收入不到10万元的宝善桥村,2008年通过兴建家庭工业集聚区,村级收入已突破30万元,并成功创建成为市级全面小康示范村。根据低收入农户的不同类别,多管齐下促进农民增收,凡镇域内农户新办家庭工厂并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新增设备的农户,每户补助5000元。2008年,全镇已有家庭工业户327家,完成工业产值12.2亿元,比上年增长51.4%。此外,镇政府还通过利用成人技校教育点、现代远程教育站等培训资源,努力提高农民的生产技能和就业能力,全镇每年有近1000名农户进行各类技能培训,培训后的就业率达85%以上。
  二、存在问题
  马鞍镇在近两年中,通过认真贯彻实施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农业和农村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农民法律法规意识还较薄弱。主要是宣传面还不够广,影响还不够深,广大干部群众对农业法律法规了解程度较低,遵法守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以及主动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都还比较差。
  二是土地要素制约问题明显凸现。马鞍镇属于人多田少的乡镇,特别近几年工业化进程的快速推进,部分土地陆续被征用,可利用的非农建设用地相对减少,土地资源与建设用地供求矛盾日益突出,耕地保护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
  三是耕地季节抛荒现象制而不止。由于部分农村劳动力转移,种粮农民逐年减少,目前多数农户的耕地只播种晚稻一作,如不套种蔬菜,就出现季节性抛荒,同时种粮大户确因劳力紧张而也不愿多种植早稻。
  四是农技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在基层村(居),农技推广人员已呈现年龄老化、知识陈旧、后继无人的现状。
五是村户贫富不平衡性继续存在。尚有个别经济薄弱村因缺乏资金,加上班子能力不强,目前已经出现“增收无路”的情况。个别贫困问题日益突出,一些素质低、能力弱、积累少、自身无进取意识的低收入农户与其他阶层的收入差距在不断扩大。
  三、建议意见
  针对马鞍镇目前存在的问题,建议今后在贯彻实施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过程中,应从加大四方面工作力度着手,以确保农业稳步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
  1、要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马鞍镇目前农业生产面临耕地面积继续减少的严峻挑战,要守住“严格保护基本农田”这条红线,处理好基本建设和城乡一体发展与严格保护耕地的关系,推进土地集约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稳定粮食生产,进一步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坚决查处乱占、滥用耕地的行为。
  2、要加大生态建设力度,扎实推进农业健康发展。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大力发展“一村一品”特色农业经济,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继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使农业法规定的“发展生态农业、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要求落到实处,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3、要加大设施配套力度,不断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加强以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确保2009年计划投资120万元的8公里河道砌坎、5万立方米河道清淤、4公里河道绿化配套任务如期完成;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农惠农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确保粮食等基本农产品稳定增长。
  4、要加大农技服务力度,努力确保农民增收致富。增强科技致富、教育促富的观念,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激励机制,稳定和加强农技服务队伍,使农业科技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做好被征地农民和低收入农户的培训就业工作,增强他们创收增收的致富本领,促进劳动力转移。
     (作者系县人大代表、马鞍镇人大主席和马鞍镇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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