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认识 明确任务 扎扎实实开展农业法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09-06-15] 浏览

——在部署我县农业法执法检查工作时的讲话(摘要)
余茂法
(2009年4月14日)


  一、认识重要性,就是要充分认识这次农业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性和使命感。
  开展农业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省人大常委会程渭山副主任、省政府茅临生副省长及市人大常委会何国梁副主任等已讲得很全面、很深刻了,概括起来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二是重视“三农”战略的具体体现;三是破解“三农”问题的有效举措。通过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内容、有要求的上下配合的大规模的农业法执法检查,有利于增强各级政府重农意识、忧农意识和强农意识,提高依法治农的自觉性,增强解决“三农”问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三农”工作平稳、有序、协调地向前发展。为此,我们一定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这次难得的全省上下配合的农业法执法检查工作。
  二、注重针对性,就是要明确重点,有的放矢,抓住实际问题,破解疑难问题。
  农业法是个庞大的法律体系,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光法律就有9部;行政法规有13个;地方性法规有6个;省政府规章有11个,共计39个法律法规。我们不说其他法律法规,光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这一部基本法,它就有13章,99条;我们不说其他条文,光说第一章第二条对“农业”这两个字的解释,它是这样表述的:“本法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包括与其直接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从这一解释中,我们可以看出,农业法不仅涉及到农业,还涉及到农村和农民,它是一部“三农”问题的法律。茫茫大海,何处入手?因此,这次农业法执法检查,突出重点是制胜的关键,这一点必须十分明确。
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四个方面,即建立农业投入保障长效机制的情况;耕地保护情况;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情况;低收入农户增收情况。这次执法检查是全省统一部署、上下配合进行的。因此,我们县里原则上根据省里明确的内容,不再增加其他内容,各镇(街)是否增加其他检查内容,由各镇(街)视情确定。
  三、力求实效性,就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这里我再强调一下这次执法检查工作安排:
  1、前期准备阶段。前阶段工作主要是调研、讲座、培训、沟通、拟定方案。2月17日,我们陪同和参与了省、市人大领导来我县调研如何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情况;3月12日县人大常委会举行农业法讲座;3月17日主任会议研究我县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方案;4月8—10日,县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参加全省农业法执法检查培训班;县人大常委会与县政府作了工作沟通。
  2、自查阶段。自查阶段是这次执法检查工作的最重要、最关键的阶段。自查时间为4月14—25日。自查内容就是省里确定的四个方面的重点。参与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镇(街)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各有关部门主要是对自己职能范围内的四个重点中的某个内容进行自查。镇(街)主要是组织市、县人大代表和镇代表进行自查。部门和镇(街)都要写出书面的自查报告,4月底报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主要是分片听取部门、镇(街)情况的汇报,同时对有关企业作重点走访了解。
  3、汇总审议阶段。召开主任会议。时间:4月下旬,各工委汇报交流检查情况,汇总分析执法检查情况,由城环工委写好执法检查报告。召开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农业法执法和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重点是要提出高质量的审议意见。
  4、迎检和督促落实整改阶段。时间5月—6月。主要工作是:迎接省、市的检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各镇(街)抓好整改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视情进行“回头看”。
  这次执法检查,准备充分、重点明确、部署周密、声势较大、要求较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扎扎实实地搞好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我县农业的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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