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清镇:办理代表建议须半月内与领衔代表面商
发布日期:[2009-04-13] 浏览

李宝江 汪 永

  3月3日,钱清镇人民政府召开会议,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会议由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施华新主持,8位分管副镇长参加了会议。会上,对镇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中代表们提出的涉及路桥建设、环境整治、社区服务、养老医教和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的37条建议,分别明确了办理责任人,规定了限期答复的时间。施华新还要求各分管副镇长作为建议办理责任人,必须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半月之内,各责任人必须与领衔代表见面,并踏看现场、了解情况;二是两个月之内,各责任人必须有一个初步的处理意见或整改方案;三是三个月之内各责任人必须书面答复给建议的领衔代表。真正做到件件有答复、条条有着落、事事有交待。
  镇人大主席陈福寿同志也在会议上强调,务请各责任人要高度负责、认真落实、保证质量,使各位人大代表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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