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坛镇:森林防火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日期:[2009-02-07] 浏览

陶招贵

  王坛镇建立严密、有效的森林防火系统,自去年冬季以来,该镇没有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其经验近日在全市推广。王坛镇森林防火工作的这些成绩,其中包含着人大代表的一份功劳。
  王坛镇地处绍兴县南面——市重点饮水工程小舜江上游,四面环山,镇域面积137.8平方公里,辖24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3.65万人。全镇共有森林138591亩,其中生态公益林46142亩;另有经济林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82.6%。早几年,王坛镇每年均发生几起树林火灾,消耗不少人力物力财力。
  为此,王坛镇人大主席团专门组织部分市、县和镇人大代表进行调研。代表们认为,山区防火工作必须认真落实《森林消防责任状》中的各项职责,在防火过程中,牢记“万人防火不算多,一人疏忽惹大祸”,做到预防为主,科学设防,因险而动,并向镇政府提出了建议。
  王坛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根据人大代表建议,把防火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驻村(居)指导员和村(居)干部身上,明确第一责任人;聘请镇人大代表作为森林防火监督员,随时进行监督和检查;落实了奖惩措施,对发生山林火警的村,每发生一起,按岗位责任制考核要求扣5分,扣除村主要干部奖金500元,同时对全年没有发生森林火灾的村,奖励其主要干部2000元;在镇财力较困难的情况下,加大森林消防经费投入,每年拿出不少于20万元资金,作为防火经费;今年,投资10万元购买了较为先进的扑火器材,组建了20人的专业森林消防队,各村都组建了20-30人的专业义务扑火大队。主要职责为快速出击,把火灾扑灭在萌芽状态,若专职扑火队人员迟到20分钟,将扣发本次扑火的工资;若一人发现两次迟到者将撤销专职扑火队成员的资格。
  该镇从去年冬季到现在的一年多时间里,只发生了5起火警,都被灭火队员及时发现,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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