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部门广泛推荐,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各委办、各镇(街)人大主席团(工委)投票,评选出2008年绍兴县人大系统“最有影响的十件事”:
一、审议政府实事工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依法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三、评议基层站所工作,促进基层站所依法行政、为民服务。
四、督办农村新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的建议,促使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五、坚持“一月一法”学习制度,推进法制宣传教育。
六、建立“绍兴县人大网站”,进一步向社会公开常委会工作。
七、督办俞昌友遗弃罪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八、出版《绍兴县人大志(1996-2007)》,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九、组织代表旁听法庭庭审,增强法治意识。
十、成立绍兴县人大工作研究会,加强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