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09-12-15] 浏览

 徐林土
(2009年11月16日)

  今天的会议,我们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的情况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诉讼活动监督工作的情况报告、县财政局关于调整今年县本级财政预算的报告,还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会议开得很好。下面,我就有关议题再讲三点意见。
  一、关于行政审判工作
  1997年以来,县法院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行政审判职责,较好地发挥了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坚持服务大局。注重把行政审判工作与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在计划生育、水利执法、企业解困、违法违章建筑整治等工作中积极配合,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二是维护司法公正。积极保护行政相对人的诉权,依法及时受理立案,依法撤销或变更行政违法行为,提高司法效率,优化司法效果,维护了人民司法的公平公正。三是促进依法行政。通过行政审判,变更和撤销违法行政行为,有力增强了行政部门的法治意识,促进了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四是加强队伍建设。重视审判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增强审判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公正意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行政审判能力;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行政审判质量的提高。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的成绩应当充分肯定。但也应当看到:社会上对行政诉讼的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行政机关负责人未依规应诉的问题还比较普遍,行政审判畏难情绪有待进一步克服,协调化解行政争议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要充分认识行政审判的重大意义。国家出台《行政诉讼法》,实行“民告官”制度,这是一个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是现代社会民主政治的发展方向,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我们要从政治的、法律的高度,充分认识行政审判的重大意义,自觉履行行政审判中的义务和职责,特别是部门行政首长要认真执行《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把出庭应诉作为尊重法律的实际行动,作为接受法治教育的具体载体,依照规定认真出庭重大案件,共同支持行政审判,共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二要自觉坚持服务大局的工作方向。我们的审判工作,必须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从服务于全县的工作大局;要针对新形势下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和探索化解各种矛盾的法律途径,通过行政诉讼,缓解“官”“民”之间的对立情绪,把社会矛盾和冲突降到最低限度,努力提升解决行政争议的整体水平,为促进经济发展和营造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三要牢牢把握公平公正的司法原则。公平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生命”!尤其是行政审判,一般群众本来就处于弱势地位,本来就担心“官官相护”,如果我们的行政审判工作稍不注意,就更会引起群众的疑虑和不满。因此,我们在行政审判的各个环节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必须认真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广大群众通过行政审判,真正体会到法律的公正。
  四要积极探索化解行政矛盾的方法途径。行政案件,不一定全部通过行政审判来解决,要尽可能通过立案前的行政复议、办案时的讼诉协调,妥善解决行政争议;要以耗用最少的司法资源来争取最好的社会效果。为此,要加强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联系沟通,完善行政诉讼“白皮书”通报制度,增进共识,形成合力,为低成本、高效率解决行政争议探索出新的路子。
  五要努力提高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当前,社会经济关系日趋多元化,行政案件也更加多元复杂,进一步提升行政审判队伍素质势在必行。要进一步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增强行政审判人员的政治意识、公正意识、廉洁意识,不断提高办案能力,为全面提升我县的行政审判工作水平作出贡献。
  二、关于诉讼监督工作
  县人民检察院作为我县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加强诉讼监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主要表现在:一是重视队伍建设,强化监督意识。坚持把思想政治法治教育放在重要地位,切实增强了检察人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感。二是创新工作方法,注重监督实效。坚持从实际出发,拓宽监督方法。针对立案、侦查、刑事审判、刑罚执行等各个环节的特点,采取事先预防、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的办法,行之有效地开展监督,增强了监督实效。三是加强联系指导,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探索建立各种形式、多个层次的工作联系制度,与公安、法院协商解决监督难题,与国税、地税、卫生、环保、药监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尝试推进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等等,有效地增强了监督工作的合力。对此,我们应予充分肯定。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对诉讼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统一,诉讼监督重点还不够突出,监督能力还有待提高等,这都需要切实加以改进。
  一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切实增强监督责任感和使命感。诉讼监督,是保证法律公正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社会正义的重要防线,县人民检察院要充分认识诉讼监督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重要职责,增强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牢固树立不敢监督、不愿监督是失职,随意监督、滥用监督是渎职的观念,真正做到主动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大胆行使好监督职权。
  二要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坚持执法为民,紧紧抓住侵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执法和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全过程的法律监督。着力纠正立案环节的有案不立、违法立案,侦查环节的刑讯逼供、超期羁押、违法取证,审判环节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刑罚执行和监管环节的侵犯人权以及违法减刑、假释、监外执行等问题。坚决查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职务犯罪,促进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和司法机关的公正司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要进一步强化支持配合,努力形成有效的监督工作格局。检察院和法院、公安、刑罚执行机关、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加强工作联系和工作配合,协商统一执法标准,依法妥善解决诉讼监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把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各机关的内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协调一致、具有监督合力的长效工作机制。公安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对检察院依法提出的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事项,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推诿或不作为;法院对检察院依法提起的抗诉案件、再审检察建议,要依法及时处理;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机制;各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对检察院发出的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等监督意见,要认真研究、及时办理。
  四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县检察院要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和人民监督员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要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充实诉讼监督队伍力量,坚持以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一线人员为重点,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实践锻炼,不断提高检察人员发现违法犯罪的能力、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高诉讼监督水平。
  三、关于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工作
  今年以来,广大财税系统干部克服各种困难,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优化服务、强化保障,为全县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率先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财力保障,成绩值得肯定。这次县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主要是今年省里转贷我县地方政府债券2亿元,用于增强我县安排配套资金和扩大政府投资的能力。同时,我县在预算执行中,通过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资金和积极争取省级转移支付等,县级一般预算可用财力有了一定的增加,需及时对支出预算作适当调整,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所以,这次财政预算调整,符合今年我县的财政预算实际情况。现在离年底只有一个半月的时间了,对做好今年最后阶段的财政收支工作,我这里再讲三点意见。
  一要全力以赴确保完成今年的财政收入任务。虽然今年以来我县经济发展实现了企稳回升的势头,但全球金融危机和经济低迷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所产生的影响仍然在持续,我县要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81亿元财政总收入目标,压力仍然很大。在最后的一个半月时间里,我们一定要齐心协力,努力挖潜增收,做最后的冲刺,确保这一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要强化支出管理确保按规定用途使用。这次调整增加的支出主要用于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改革、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改革、城乡社区及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安排的交通运输支出、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支出、其他农业社保教育卫生科技等支出,其中一般预算超收收入形成的财力,全部用于安排民生支出。这个支出用途安排既体现了以收定支原则,又体现了公共财政和关注民生的理念,非常符合实际。财政部门要强化支出管理,严格按照这一支出用途调整支出科目,落实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及时到位,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
  三要认真编制明年财政预算。要根据今年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充分考虑明年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在认真调查研究基础上,及早谋划和编制2010年全县财政预算,力争使预算科学合理,对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起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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