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08-08-04] 浏览

 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本工委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情况开展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3年间,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有力地提升了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2005—2007年,全县共出生16432人,年均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为7.75‰和1.11‰,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5以下;计划生育率为99.29%;综合避孕率稳定在89%以上,育龄妇女意外妊娠率控制在1.5%以下;出生性别比为105.94。
  (一)加大普法宣教力度,法制意识不断提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县报等大众传媒、文艺演出、专项治理行动、发放宣传品、设置大型宣传牌、多层面培训和知识讲座,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计划生育法制意识。3年来,发放各种宣传手册27.7万册,编发宣传资料30余万份,制作《幸福人生记事本》2000本,在各镇(街)的交通要道、集市处设置多处大型宣传牌,对410多名村、居(社区)计划生育干部进行培训。
  (二)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公民权益切实保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优质服务的理念,使依法行政与保障公民权利有机统一,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一是加强依法管理,坚持文明执法。3年间,全县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96例,征收398.63万元。二是坚持利益导向,鼓励计划生育。截至目前,已有2520名对象享受900元的高标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401.49万元;820人获得计划生育公益金补助80.93万元,2822例享受长效节育措施奖励25.75万元,852户困难家庭享受了认捐额达1000万元的生育关怀冠名基金(公益金),2648户参加计划生育社会养老保险享受政策补助1118.82万元。三是坚持以人为本,优化技术服务。通过努力,优质服务内涵不断拓展、网络不断健全,县计划生育指导站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15个镇街被评为市级优质服务示范镇(街)。同时,深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成立了33个外来人口计划生育协会或分会,3000多名外来已婚妇女领取了避孕药具“一卡通”,为外来已婚妇女免费实施计划生育四项手术4100例,免费查孕查环10万人次,19名流动人口特困家庭女孩得到每年500元的公益金救助,走访慰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困难户400多户,发放慰问金20多万元。
  (三)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整体水平得到提升。一是加强责任考核,加大经费投入。3年来按计划生育一票否决规定,否决了44家单位和5名个人的评选资格;2007年,县财政共落实计划生育事业经费2255.30万元,人均计划生育经费达25.83元,处于全市领先。二是倡导先进婚育文化,促进婚育观念转变。成功创建市级新型生育文化特色镇(街)9个、特色村(居)53个、特色园区6个,县级新型生育文化示范镇(街)13个、示范村(居)243个;开展关爱女孩专项行动,30名贫困女大学生分别得到了为期四年、每年2000元的“励志”公益金救助。三是深化综合治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建立完善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体系,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2007年查处案件7起,查封非法行医窝点11处,没收药品13箱,妇科医疗器械1套。四是稳定计划生育管理人员队伍,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目前,县级有计划生育行政人员16名、协会专职工作人员1人、计划生育指导站25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心4人,镇(街)有计划生育专职人员113名;全县所有村(居)都配备了计划生育主任。通过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真正让群众实现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功能,推进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我县计生工作一直在全市、全省领先,部分干部产生一些麻痹松劲思想,有的认为计生工作“天下已经打落”,不用化大力气了;有的感到,“计划生育第一难”已被“拆迁工作第一难”所取代;有的觉得,计生工作没有直接的经济效益,从而放松了计生工作,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计生工作研究不够。同时,部分干部还产生一些畏难情绪,认为随着法律法规的健全和群众维权意识的提高,过去管用的“土政策”不能用了,“宁可少干事,不惹麻烦事”的思想也在部分干部中存在。
  (二)相互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应当说,全县绝大多数部门对计划生育工作是重视的,配合也较好。但也有个别部门,配合欠加强,特别是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方面,配合还存在漏洞,提供相关信息还欠及时,有的医疗单位个别工作人员把关不严。
  (三)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强化。面对计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我县计生干部和管理服务水平需要进一步强化。特别在解决“四难”(即落实长效措施难、违法行为取证难、征收社会抚养费难、流动人员管理难)还缺少办法和措施,这些都需要引起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三、几点建议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依然是当前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一项基本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以下五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忧患意识、人均意识,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真正到位,要坚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切实增强各级领导的发展意识、危机意识,努力提高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始终把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要充分调动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积极性,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意识,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联系与协作,形成合力,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向前发展。坚持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和党员干部纪律处分相关规定;强化各级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协调作用,建立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协调会议制度,计划生育部门要尽可能地多与各个综合治理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建立起良好的工作关系,为综合治理营造宽松、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要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关爱计划生育干部;要完善服务设施,搞好教育培训,增强服务本领,进一步提高基层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对育龄妇女大力推行合同化管理,改革管理体制,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合同条款,重点在抓落实上下功夫,使合同管理更为有效。
  (四)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确保法律威严,努力攻克特殊人群计划生育管理这一难点,严格控制计划外生育。对那些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要按相关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罚。对于下岗职工,应当强化居住地的管理责任,对于流入流出人口,应当分别强化居住地和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责任。一是合同签订要到位。要通过政策引导,基层配合,使外出人员全部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二是跟踪监测要到位。要经常与流出人口以及流入地的计划生育部门保持联系,加强协调,在相互理解支持的基础上,共同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五)加大奖励扶持力度。应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独女户)的奖励扶持力度,增加奖励扶助金额,拓宽奖励扶助形式,扩大服务人群;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不折不扣地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要尽快解决部分行政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资金未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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