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银行存单老汉触犯刑律被判刑
发布日期:[2008-06-04] 浏览
  2003年夏天,年过半百的董伯棠认识了比自己小20岁的李女士。李女士是安徽人,离婚后带了一个孩子来上海投靠自己的舅舅,可舅舅不久生病去世。作为其舅舅生前的好朋友,董伯棠经常去李女士处嘘寒问暖,并称自己也已离婚,双方发展成恋爱关系。可不久,李女士了解到董伯棠并未离婚,在质问中董伯棠表示会尽早与妻子离婚再与李结婚。
  可直到2007年下半年,董伯棠始终没有和妻子离婚。李女士提出分手并要求董伯棠给她买一套房子作为这么多年来的补偿。可董伯棠根本拿不出买一套房子的钱,情急之下,他想到了路边的小广告。按照广告上的电话与人联系后,伪造了户名为李女士,金额为人民币150万元的中国农业银行定期储蓄存单1张,并于同年12月初将该张存单交给李女士,以期继续保持双方的情人关系。2008年1月,信以为真的李女士持上述存单至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长宁区某银行进行转存时,被银行工作人员当场发现并报警,董伯棠随即被带上了冰冷的手铐。
  上海市长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董伯棠伪造银行储蓄存单,其行为已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4月7日,长宁区人民法院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判处董伯棠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摘自《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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