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新农村建设“回头看”制度
发布日期:[2008-04-17] 浏览
第二代表团 韩金海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和国家在今后一段时间内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县广泛开展新农村建设,各级政府和部门大力扶持新农村建设,给广大农村带来了可喜变化,涌现了许多省、市、县级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村、先进村。但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等方方面面,不可能在短期内取得突破性进展。时间一长,一些村干部中出现工作被动观望的情况,缺乏长期作战思想。如有的把新农村建设仅仅看成是新村庄、花园式、园林式,房子格局统一、道路宽阔,绿化美化,路灯亮化,甚至于把新农村建设搞成过分追求“村容村貌”的形式;有的把新农村建设当作阶段性任务,在验收前突击搞卫生,验收后村庄环境脏乱差现象重现;有的不能长期坚持农村文化建设,文化设施形同虚设,村民缺少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个别农民思想不进取,不追求上进,不勤劳创业,导致出现赌博等不良现象。
    因此,建议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新农村建设一年一次“回头看”制度:一是对已建成的新农村建设先进典型进行检查,促进先进向更高的目标发展,提升档次。同时对于一些不符合新农村建设先进称号的给予摘牌。二是加强科学规划,新建一批新农村建设典型,注重个性特征,防止无效投入,做表面文章。要把乡情村风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软硬兼顾,表里合一,真正使新农村呈现一种新的气质、新的形象。三是继续出台激励政策,奖励先进,尤其是要加大对农民科技培训的投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兴建一些让农民乐意接受的文化事业,继续广泛开展农民乐意参与的农民“种文化”活动,使农民思想健康、精神振奋、文化活跃,培养出一大批“新”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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