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08-04-17] 浏览
徐林土

(2008年3月25日)


     今天的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荣社副县长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情况报告》,大家围绕我县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落实情况,针对目前我县计划生育工作中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下面,我想就进一步抓好新形势下我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和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如何更好履职讲几点意见。
      一、计划生育工作必须高度重视
      近几年来,我县的计划生育工作可以用领导重视、部门配合、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百姓受益来总结。县政府及其计生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法律知识,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国策意识、责任意识和计划生育观念;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考核、严肃执法,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坚持利益导向,构建保障机制,推动了全县计生工作步入良性运行轨道;全县继续保持了低生育水平,多次被评为国家级和省级先进单位。成绩应当充分肯定。但在新形势下,计划生育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难、违法行为取证难、征收社会抚养费难等。对此,我们必须认真研究,采取措施,扎实工作,为计划生育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人口安全,是直接关系国泰民安的根本性大事;计划生育,是我们必须坚持的基本国策。对这一点,必须有充分的、深刻的认识。尤其在我国人口已经达到十三亿且人口高峰期还没有过去的情况下,计划生育工作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对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对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都有着非常重要意义。各级领导干部和计生工作者要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党政领导责任意识、部门履职意识和公民守法意识。要进一步强化主要领导的责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始终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
     (二)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依法行政。计划生育仍然是硬任务,严肃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应尽职责。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法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对于执行法律不力的单位和部门,必须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保证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保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得到贯彻执行。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要切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进一步健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协调会议制度,加强对计划生育各个环节的管理;各职能部门必须树立全局观念,形成合力,扎实推进计生工作。要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和配套措施,全面提高我县的计划生育管理水平。要针对新形势下计生工作的新情况,重点研究,改进工作。特别是研究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难”、“落实长效管理措施难”“征收社会抚养费难”等重点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易超生”和“可能发生超生问题”的薄弱地区的管理。
    (三)要进一步健全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体系,全面落实各项计生奖励保障政策;特别要认真解决一些贫困村“独生子女”优惠政策未到位的问题,对于优惠政策未到位的村,要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清情况,采取村里出一点,县、镇财政补一点的办法,彻底还清“欠账”,让独生子女家庭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励和补助。要从采取措施、创新机制、完善制度等方面入手,保证经费投入到位,确保法律规定和政府出台的奖励优惠政策、免费计生技术服务项目以及基层工作人员报酬的落实。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办法,并与我县实施“六个所有”民生计划有机结合起来。我们不仅要控制人口数量,更要努力提高人口素质。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提倡优生优育;要优化计生技术服务,积极开展生殖健康普查、普治工作,降低出生人口缺陷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真正把这项泽惠于民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做实、做好。
    (四)要进一步加强计生队伍建设。计生干部,是搞好计生工作的重要基础。要稳定计生干部队伍,防止计生干部流动过于频繁的问题,提倡“终身奉献生计工作”的精神,对于优秀的计生干部要提拔重用,营造一种“从事计生工作为荣”的社会氛围。要提高计生干部素质,进一步加强对他们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敬业爱岗、乐于奉献精神;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教育,提高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增强在新形势下独立开展计生工作的能力。要改善计生干部工作和生活条件,要针对一些农村、社区计生设施落后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尽可能地更新设施,努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各级领导要充分理解和体谅计生干部的难处,从工作上、生活上尽可能多地给予照顾,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从而更好发挥作用。
      二、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
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是我县继县委全会后的又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对于贯彻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明确2008年全县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作为县人大常委会,要把贯彻落实这次县人代会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算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县法院、县检察院的工作报告,特别是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我县2008年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中关于转变发展方式、“亩产论英雄”、加大有效投入等经济发展方面的理念,关于实施“六个所有”民生计划的思路,关于推进新县城、新型城镇、农村新社区建设、实行城乡一体化的蓝图,我们自己都必须认真领会,吃透精神。从而,真正掌握县人代会的精神,为宣传和贯彻大会精神打下基础。
      我们不仅自己要学习领会县人代会精神,而且要积极向全县人民宣传。县人代会期间,全县各新闻媒体,已经对大会作了大量的报道。今后,还要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大会精神,让全县人民群众都清楚今年全县的奋斗目标,并把这些目标,作为激励自己工作的动力,也作为监督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标准。从而,同心协力为实现这些目标而努力。
     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主要靠“一府两院”去组织实施,我们作为人大常委会要关注这些任务的贯彻落实工作,用人大特有的工作方式,去保障、推进和督促这些任务的落实。同时,这次人代会上,代表们提出了202件建议。我们要本着对代表负责的精神,认真督办好。总之,我们要通过督办,把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变成现实,真正实现“保强创优、走在前列”的目标,开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局面。
       三、要认真履行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责
       人大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在国家机构中,有着其他国家机关不可替代的作用。人大常委会是集体行使职权,因此常委会会议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人大常委会要行使权力,要作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决议,要进行人事任免,要对重大事项作出有力度的监督,都必须召开常委会会议。对常委会会议的这种性质和作用,我们必须有充分的认识。
      地方组织法对召开常委会会议有相当严格的规定。一是会议次数有严格的规定。为保证常委会正常行使职权,地方组织法规定常委会会议至少每两个月举行一次。二是到会人数有严格的规定。由于常委会的决议,必须经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才有效。因此,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除因病住院等特殊情况外,都必须出席常委会会议。三是会议程序有严格的规定。法律规定,常委会会议由常委会主任主持;常委会议程,必须提交全体组成人员通过;常委会议案,必须由主任会议、专委会、“一府两院”和达到法定人数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另外,对常委会会议时间,也有严格的规定。因此,常委会会议是非常严肃的。我们作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一要提高认识。每位委员要把参加常委会会议、执行委员职务列为自己的重要工作内容,妥善处理执行委员职务与搞好本职工作的关系,把执行委员职务当作“头档”工作,一般工作要让位于常委会工作。二要参加会议。参加常委会会议,是履行委员义务、尽好委员职责的最基本一条。不参加常委会会议,执行委员职务就无从谈起。三要认真履职。平时,要走访选民和代表,就常委会相关审议内容作些调查;会上,要认真听取各项报告,认真行使审议权、表决权。一句话,我们要真正以常委会委员的身份,参加常委会各项工作,并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提高常委会的工作水平。四要加强学习。特别要注重学习宪法和法律,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学习现代政治、经济、文化和科学知识,全面提高自己的素质,做一个优秀的人大常委会委员。
                                                      (根据记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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