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蒋志芬
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是各级人大机关一项基本工作,是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促进政治文明建设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但现阶段,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存在不少问题和难题,如督办机构、督办制度不够完善,督办措施还不够有力。督办机构只停留在答复、听取汇报上,没有深入下去对代表进行普遍走访,缺乏跟踪督办的制度,对不满意件的督办缺乏切实有效的措施。
真正要抓好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使代表议案建议件件有着落,在督办过程中,除人大工作机构的经常性督办、召开会议督办等常规方式外,也要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密切与他们的联系,随时把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收集起来,反馈给具体承办单位;对难度较大或意见分歧较大的代表建议就把承办单位和提建议的代表约在一起,面对面地商谈,从而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办理效率。但往往这个过程在具体督办中缺失。
注重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效,严把督办关,可采用多种手段督办。
1、现场督办。可以要求办理代表建议3件以上的单位,至少要组织一次现场办理会。可以现场会的形式,加强与代表的双向沟通和联系,使办理结果让代表和群众更满意。
2、跟踪督办。对办理难度大,影响面广,连续多次提出而没有解决的或者跨年度办理的建议,采取跟踪督办的方式进行办理,盯住不放,一抓到底,促进一些老大难问题的解决,使代表建议办理真正落到实处。
3、舆论督办。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可在《人大工作》杂志中给予宣传、报道,对个别办理不认真,采取应付态度的单位予通报,促进办理工作的落实。也可通过新闻媒体的报道,来有效促进建议的办理进度和质量的提高。
4、评议督办。就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开展专项述职评议,要求被评议对象就属于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人大决议执行和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等进行述职。在听取述职的同时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被评议对象办理建议的情况,形成评议意见,要求被评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并组织相关代表跟踪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从而确保建议办理取得实效。也可把代表评议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考核内容之一,先进评比的参考依据。
(作者系县人大代表、兰亭镇人大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