漓渚镇:为外地职工追回“欠薪”3万多元
发布日期:[2008-03-23] 浏览
                         □ 钱土良 盛月法
    漓渚镇人大主席团重视维护职工利益,2007年为外地打工者追讨“欠薪”35800元,受到了外来职工的一致好评。
    由于种种原因,一些企业存在“欠薪”现象。一次,几名打工者到镇里反映企业没有发给他们应得的工资,要求镇政府作主。镇人大领导问清情况,即深入企业调查核实。向企业负责人告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帮助外来职工讨回了“欠薪”。镇人大领导认为,在加快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是一件不容忽视的大事。“薪水”,是职工应有的劳动所得,依法不能拖欠;解决“欠薪”问题,不仅是维护职工权益,也是帮助企业健康发展。一个健康发展的企业,必须是有凝聚力的,不能有损害职工利益的问题存在,更不能有“欠薪”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去年镇人大领导到3家企业,为外地职工讨回“欠薪”35800元。
    同时,镇人大主席团与镇总工会一起,于12月5日举办了一期劳动法讲座,向全镇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宣传劳动法律知识,努力增强企业经营者的劳动法制观念,为更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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