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代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荣彪
检察官的综合能力,是相对于检察官的专业能力而言的。所谓综合能力,即检察官的综合认识能力和综合把握能力,包括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基本状况、能走出去融入社会、与人进行有效交流与沟通、能独立面对甚至解决矛盾纠纷、能有效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随着社会发展,特别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提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越来越成为检察工作的主旋律,这对检察官的综合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对长期以来的检察官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下面,笔者从检察官综合能力的培养谈一点自己的体会和想法。
一、提高检察官综合能力的必要性
1、贯彻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的需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既要依法办案,又要做到案结事了,息事宁人,化解矛盾。这要求办案干警在履行检察职能、适用法律过程中,将和谐意识贯穿于每一个办案环节,重新审视办案方式,确保办案的社会效果。这就对检察官的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检察机关不是孤立存在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检察机关履行职能的过程具有综合性的特点,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支持和配合,需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另一方面,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我们从思想上实现“三个转变”:从单纯以法律角度看待问题,向注重结合政治、社会角度思考问题转变;从习惯于片面就业务工作本身判断,向全局综合思考问题转变;从法律教条主义向实事求是地具体分析考虑问题转变。配合这种思想的转变,要求我们的工作能力特别是对案件的综合把握能力有实质性的提高,这样才能有效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2、提高检察工作公信力的需要。提高检察工作的公信力是检察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如何提高,具体的路径有哪些,我们还在探索。我们认为,要提高检察工作的公信力,必须坚持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社会认可度。检察工作要做到党委肯定,人民满意,我们就不能关起门来自说自话、自我评价、自我陶醉,而应该开门办案,倾听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的评价。这要求我们的检察干警能很好的把握工作节奏,把握工作进退,把握工作全局。如果综合把握能力不强,会影响检察干警在办案和处理问题过程中对方方面面社会关系的把握,影响检察干警对案件社会效果的关注,这将直接影响到检察工作的社会认可度,当然也制约了检察工作社会公信力的提高。因此,从这个角度说,提高检察官的综合能力是提高检察工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
3、提升检察工作层次的需要。检察工作是法律工作,更是一项做人的工作,无论是业务工作还是综合工作,我们都必须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一直以来,我们主要强调检察工作和检察官的专业化,强调检察官要精于法律,并善于依法解决问题。实践表明,专业化建设确保了检察工作的法律效果。但是,很多情况下,依法办事并不能妥善解决社会问题,比如刚刚发生的许霆案,从法律层面上讲一审判决没有问题,但从社会效果上讲,一审判决显然不合人心,专业化建设在解决这些问题方面显得力不从心,这反过来影响法律效果。
要使整体检察工作上层次,首先要使主要业务工作深入人心。比如公诉工作,我们认为出庭公诉要实现三方面的效果,一是要争取合议庭的支持,二是要对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辩护理由进行有力的、有针对性的辩驳,三是要赢得旁听观众。要达到这三个层面的效果,仅仅凭借法学理论功底和业务能力是不够的,还需要公诉人的口才、风度和丰富的社会阅历。在出庭过程中有时会碰到一些无理的、刁钻的辩解理由,甚至被告人当庭谩骂、侮辱公诉人,在法律层面上这个没有什么好辩驳的,但是从气势上讲,你不能容许这种嚣张的气焰,这时你要有风度,要有胸怀,更要有能力去制服他,这就是综合能力。
再比如,我们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从初查开始,审讯、侦查、固定证据,你都要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在这个过程中,不仅要注意保守办案秘密,更要获取有用的信息,要怎样走出去与人有效沟通交流,这是法律之外的一种能力。办案是一对矛盾,怎样理顺当事人情绪,做好思想工作,化解矛盾,最后让人心服口服,甚至会感谢你,我们有很多工作要做。这些工作光靠法律层面的东西把握不了,还要求很高的综合能力。如果这些方面都把握准了,都做到位了,那么检察工作的层次就提高了,检察工作的权威就树立了。
二、制约检察官综合能力提升的因素
1、检察工作的性质决定检察官提高综合能力的缓慢。检察工作是司法工作,相对于其他工作而言,直接接触社会、面对社会的机会比较少,了解社会的途径比较狭窄。检察工作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面对的往往是犯罪,看到的更多的是社会的阴暗面,容易使检察官特别是刚从学校出来的青年检察官对社会形势做出错误判断,从而产生对融入社会的抵触。同时,检察纪律要求检察官谨慎交友、谨慎独处,谨慎参与社会活动,在实际工作中,检察官往往会慎重选择自己的交际圈,渐渐的就囿于这样的圈子里,而与社会相对隔绝。
2、培养模式的缺位导致检察官提高综合能力缓慢。现在,我们总是强调检察机关是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由此推出检察工作的专业化和检察官培养的专业化。在这样的观念指导下,我们的教育培训都是朝着这个方向努力,法律理论、法律实务的培训成为最主要方面,而综合能力的培养,人际交往、社交礼节等等被忽略。不可否认,专业化建设在提升检察官法律素质,确保案件质量,维护法制统一方面功不可没。但只是强调专业化建设,造成了综合能力建设的短腿,成为制约现代检察工作发展的一个瓶颈。
3、青年检察官在综合能力方面自身不足。青年检察官大多是科班出身,从学校毕业后直接进入司法机关工作,社会阅历、社会经验相对欠缺。虽然这些人经历了高考、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这么严酷的竞争,基本素质很好,但是从社会层面看,这些干警特别是80后的大学生,学习成绩优秀,家庭条件优越,在家里,他们是父母宠儿,在学校,他们是老师同学眼中的骄子,都是别人围着他们转,无论学习上还是生活上,这些人基本上没有碰到过大的挫折和失败,没有经历过大的风浪,有的渐渐养成了自我为中心,娇生惯养的脾气。怕吃苦,喜欢享受,不讲奉献。干什么先讲是不是有利于自己,不会站在别人的立场考虑别人的感受,不善与人沟通等等,这些能力的不足,成为制约青年检察官迅速成长的一个方面。
三、提高检察官综合能力的实践和探索
说到底,检察官的综合能力就是要融入这个社会、了解这个社会,提高做社会工作的能力,积累做社会工作的经验,为此,我院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实践。
1、加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我们开设了“百科讲坛”,邀请县政府主要领导讲绍兴县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邀请宣传部长讲“绍兴县精神”,邀请专家讲饮食营养,邀请大学教授讲“国学”系列等等,通过这种途径,让干警了解各方面的知识,提高自身素养,以利于更全面地看社会,更好的把握案件的社会效果。我们制订完善了干警学习制度,要求对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级检察院的重大决定,加强学习领会,并以此作为提高认识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用以指导检察工作实践。
2、开阔眼界,拓宽工作思路。闭关锁国导致国家的落后,关起门来办案,也会导致观念落后和思路闭塞。要改变落后观念,就要冲破旧思想的囹圄,老框框的束缚,除了学习之外,最好的方法就是走出去,多看、多听、多想。只有走出去,才能看到别人的长处,看清自己的不足,才能对自己的工作有个准确的定位,才能解放思想,拓宽思路,进一步明确我们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理清我们工作的思路,进一步创新我们工作的方法。眼界开了,世界也就大了。因此,我们鼓励全院干警以科室或业务线为单位,大胆走出去与人交流。去年以来,我们先后到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检察院、新疆和田检察分院、萧山区院、义乌市院、诸暨市院等进行交流学习,开阔了干警视野。在此基础上,我们在季刊《绍兴县检察》杂志上专门开辟一个栏目,介绍全国十强县检察院的情况,介绍他们好的经验和做法,通过这种书面方式,加强与十强县检察院的联系沟通,推进工作发展。
3、创新方法,锻炼实务能力。通过下派到基层锻炼,提高实务能力。我院向组织部门积极推荐、选派优秀青年干部到基层锻炼,已经有两名副检察长和一名科室负责人深入乡镇进行为期两年的挂职交流,其中一名通过锻炼已经调任乡镇领导。
通过向镇街派驻检察工作联络员,锻炼干警实务能力。我们根据县委强镇扩权的决策,在六个新型镇街设立了检察工作联络室,派驻了专门的检察工作联络员。这些联络员长驻乡镇,其主要职责是(1)深入镇村基层,开展职务犯罪预防;(2)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3)根据检察工作的实际需要,收集信息和素材。通过一年多来的运作,各新型镇街反响良好,既提升了检察工作的影响力,又锻炼了年轻干警。
通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锻炼干警实务能力。为了让检察干部走出去了解经济社会运作状况,我们建立了内设部门联系镇街工作制度,规定本院13个内设部门各确定本县一个镇街作为工作联系点,各内设部门负责人要主动走访联系的镇街,每月不少于两次,积极参加联系镇街每季度、半年的经济工作分析会及其他重大公开性会议,了解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县领导下访接访日,各内设部门要派员到联系镇街,倾听举报、申诉、投诉,收集相关信息,力所能及的帮助解决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等。通过这种途径,鼓励干警大胆走出去与人交往,独立解决一些问题,也促进干警了解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最终达到提升实务能力的目的。